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会保险,应该按照下列办法来缴纳:如果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则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则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