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性质其是可以作为装修贷款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二、流程。

1、申请。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2、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