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还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