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行政部门的人力资源部编制。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员工的资历、职级、岗位及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等方面,来为员工制订相应的、具有吸引力的工资报酬福利标准和制度。

人事部门在编制工资表时,要正确统计每个人的出勤和加班情况,有绩效工资的,应该由下而上完善各级考核考评。每个月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做工资表,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最后通过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工资。

扩展资料: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发放职工工资、办理工资结算是通过编制“工资结算表”来进行的。

工资结算表一般应编制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存查;一份按第一职工裁成“工资条”,连同工资一起发给职工;

一份在发放工资时由职工签章后交财会部门作为工资核算的凭证,并用以代替工资的明细核算。由于工资结算表是按各个车间、部门分别编制的,因此,只能反映各个车间、部门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情况。

工资表的注意事项

发放工资的时候,务必每个人签字。不得代收工资,不得代签。以免被人钻空子,一个人领多份工资,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工资发放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是银行代发工资,但无论使用何种发放方式,员工实际领取的工资金额均为扣除员工当月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后的金额(一般情况下还应扣除迟到早退得应扣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