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可以代拿。当事人因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去拿档案的,可以委托第三人进行代领,当事人应当与受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将委托事项、委托时间和委托权限写清楚,受委托人有偿代拿档案的,当事人应当与受委托人对委托报酬达成约定,并且将约定的数额写入委托合同中,委托事项完成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委托报酬。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