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五)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六)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七)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还款能力证明,收入证明;

(四)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

(五)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六)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七)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