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
1,原则上来说,应该去当事人户口所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机关),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申请办理,而不能去当地的公安局(签发机关)办理;
2,需要说明的事: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只能在当事人补办身份证期间,有急用的,才能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