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材料准备:(一)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和身份证;(二)已婚人员应持有《结婚证》,已生育人员应持有《生育服务证》。实施节育措施证明,查看环境妊娠检查证明;(三)政策外生育的,应当持有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并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二.办理流程:(一)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村(居)委会登记备案;(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提供完整资料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三)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乡镇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现居住地向未持有户籍所在地颁发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通知书》,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人员可以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民登记一年以上,并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3、采取绝育措施的。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