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退休的员工不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不能依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发生争议的,若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其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