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需要: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3、个体户经营范围中设计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4、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