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前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一、和解法。

二、调解法。

三、仲裁法。

四、诉讼法。

五、申请支付令法。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八、优先受偿权法。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十、代位追偿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