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企业的补偿赔偿为:第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涵盖了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第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和预期经营损失。第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等费用。第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