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收入)证明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对其收入的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所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收入)证明。

其他提醒: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此项公证有些国家与地区要求仅对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给予文本相符或签名、印鉴真实的公证,请注意区分。

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证明出具单位所在地。

公证时间: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当然,您也可以选择加急服务,时间上会快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