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借据,原告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认定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