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从登记结婚开始,就对对方享有了夫妻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夫妻义务。我们熟知的夫妻义务有同居义务、忠实义务等,但你不知道的夫妻义务有哪些呢?夫妻之间的权利又有哪些呢?1、夫妻之间的义务主要有:(1)同居义务;(2)忠实义务;(3)相互扶养的义务;(4)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5)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等。2、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有:(1)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也就是说女子婚后不用冠夫姓;(2)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的姓;(3)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5)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6)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7)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等。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不论在人身方面还是在财产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应当出现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不合理现象。因为这样可能导致一方心生怨怼,进而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发生,所以了解并合理行使夫妻之间的权利、积极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也有利于维持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