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师退休工资新标准

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