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2018年上海五险一金的“五险”缴纳基数自2018年4月1日起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职工五险的具体缴纳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5%,个人缴纳比例2%。

3、工伤保险:单位承担0.2%-1.9%,个人不承担缴费。

4、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个人不承担缴费。

5、失业保险:单位承担0.5%,个人承担0.5%。

另外,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为: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996元,月下限为322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214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36元,下限为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