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方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