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诺中的安全、证件真实等等项目是可以的,如果承诺书中的内容是合法的,不违反劳动法,是有效的,可以签订。但是如果承诺书的内容本身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那么即使经过双方签或字盖章是无效的。如果内容不违法并且有证据证明单位是强迫你签订的,那么也是无效的。

二、《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