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

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