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和大连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两年,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后;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符合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的家庭;

(二)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不满5年的职工(以下简称新就业职工);

(三)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无房家庭;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