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