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家暴分为四种,分别是:1、身体上的暴力,受害者身体上经常会出现明显外伤,受害者一般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2、冷暴力,施害者轻视、疏远、与对方零交流;3、经济暴力,强行去控制受害者的钱财,剥夺受害者的经济来源;4、性暴力,对受害者实施强暴,以婚内正常性行为做掩饰的性暴力。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