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作单位变更动情形下,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1.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方面的劳动者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这一点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在《民法通则》、《公司法》、《企业法》等法规中可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
2.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工龄连续计算问题。
第一类,通常劳动者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但是这两个单位间没有法定的变更程序,也没有法定合并或分立程序,从工商登记的法律程序上看不出两个独立法人有任何转承关系。但是,这两个独立法人,存在一定的继承或接收的事实,比如新独立法人的人员、组织机构、经营场地、业务构成、投资人等都是老独立法人的,新独立法人成立后,老独立法人就逐步歇业,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独立法人逐步接受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独立法人的业务、人员、设备,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企业法人逐步减缩业务直到歇业,最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同一投资人,在一个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后,再注册另个企业法人,两个企业法人并存,“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到一定程度,组成人员也变成两套人马,原有的组成人员逐步分成了两个团队,分属两个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