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质是广告违禁词。形容词多有误导消费、扩大宣传的作用。上述词语中,先锋、超强、优质是广告宣传的违禁词。违禁词是指,在某些网站或平台,规范语言的一种强制手段。它通过设定某些或者某类词汇为非法词汇进行语言规范。

二、根据新《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