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虽然员工不能提供离职证明,但若该员工客观上已经与上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则录用该员工已无法律障碍。

也可以运用以下方法取得离职证明。

1、该员工向原单位提出的离职申请;

2、该员工与原单位的工作交接记录表;

3、该员工按照原单位要求办理的离职流程表;

4、该员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已经对其社会保险进行减员的证明等。

二、《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