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管理办法标准还在试运行期间,只在四个县试点实施,预计2021年将会出现全省的管理办法,目前试点实施标准是这样的:

1、每户宅基地面积不查过:

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平原地区:167平方米;

人均耕地一亩以下的平原地区:134平方米;

山区、丘陵区:200平方米以下。

2、楼层要求:

村民自建房不规划三层以上住宅;

确实需要建设三层以上或者地下室的,必须经村级组织同意,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

3、开工:

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

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面积超标的将禁止建设。

其实农村自建房面积限制并不是太合理:

主要是对一些之前的富农地主成分的村民不公平,因为一些不太合适的政策,之前地主或者富农家庭的土地被收,孩子上学受限制,一直被不公平待遇,现在孩子上学不限制的,但大部分已经家境没落,唯有祖上留下的房产还在,但现在出现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后,可能就要面临交税或者被拆的可能,让这部分人心里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