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借款合同纠纷的范围内,原告拥有诉讼选择权。如果是由于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是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既可以选择在被告的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或对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事后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即使是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仍然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