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说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地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和与原告的关系。2.主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应注明何时结婚,在哪里登记;如何相识,无论是自由恋爱、介绍还是安排。买卖婚姻、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是否有子女、年龄等情况;现在是否分开,分开多久等。(2)离婚的原因应当说明:婚姻基础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姻关系;是否经常争吵、争吵的主要原因。经过后,被告的态度是什么;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效果如何;以前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处理结果。如果是第三方干预造成的离婚案件,起诉人必须提供证据。证人的姓名和地址。简而言之,这部分应该提出离婚的充分理由。(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说明离婚态度,离婚后如何抚养子女.抚养费的承担,如何处置家庭共同财产。3.说明起诉时提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行签字盖章,起诉时间。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