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的,分为人为和意外,具体如下:如果火灾起因属于人为的话,法律没有规定国家必须进行补贴。如果是因为意外,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火灾,则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而根据民政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食物、衣物等基本生活救助。而对于人为意外灾害,民政部门没有此项资金予以救助。不过对于具体的的补助标准并没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1.自然灾害(未发生巨灾)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3.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指挥体系。

4.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