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扶持资金:狭义上又称政府补贴资金、政府扶持资金、政府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通常指的是我国政府使用财政手段通过政府与企事业、院所等单位的共同投资,促进特定领域研发投入、加速产业化成型、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目标、科研目标甚至国防目标等。

政府资金通常采用“专项资金指南”的形式进行发布:一般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战略,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相关领域短期目标(一般控制在2年至5年),同时制定分步计划及任务。与此同时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整个任务量及权重进行财政资金配比,形成政府专项资金指南下发。

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专项,企事业及其他类型单位如满足项目基本条件要求及自身项目符合指南要求,即可申报。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表现形式多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

二、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1、投资无偿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

2、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扩展资料

资金申报流程

一般情况下的申报通常采用顺序申报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

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

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

第五步,通过初评的项目,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

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决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

第七步,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

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