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属于分配范畴。

“财政”一词,主要有二层含义:

一是从实际意义来讲,是指国家(或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国家(或政府)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或政府)的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就其实质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公共财政”。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一种比较普遍的财政模式。

二是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其本质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扩展资料

财政是一种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财政是政府经济行为”和“财政是国家经济行为”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致的,说“财政是政府经济行为”,并不意味着忽视财政法制化和立法监督。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居民共同构成市场的经济实体,在分析政府与市场关系时,说“财政是政府的经济行为”,或称“公共经济行为”,对表“财政”的含义则更为明确、准确。

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这种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从起源上考察,财政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人类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出现私有财产,社会分裂为阶级才产生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