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的证明章具有法律效力。档案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制定档案的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指导、监督和检查;2、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和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3、定期检查旧档案,确保档案材料安全;4、开展档案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5、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工作;6、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及保管工作。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