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级残疾赔偿标准是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伤残补助,一级伤残为27个月工资。每月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等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如果职工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