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门卫岗位要求如下: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2、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6、无违法犯罪记录;7、爱岗敬业,恪尽职守。8、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9、良好的亲和力,退伍军人优先考虑。二、保安门卫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门卫保安应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仪容仪表的规定;2、门卫保安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时,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3、值班员应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允许与他人争吵,更不允许与他人辱骂斗殴。遇他人刁难或羞辱时,应保持冷静,克制自己的情绪,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班组长、上级领导处理。如他人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应通知领导,将肇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4、对未登记而冲入的车辆,记下其车牌号码,并第一时间通知其它岗位的保安人员前去登记,以免误会;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装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大货车、大拖车(经项目部或管理处同意的除外)等,严禁驶入广场区内;6、门卫保安人员应监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员、房产中介、拾荒者和推销人员入内;7、对驶出的面包车,箱式货车等,一律停车并打开车箱进行检查,如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上报当班队长、工地负责人进行处理;8、门卫保安应按规定对外来车辆和访客进行盘查、登记。对带入、带出的建筑物进行检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小区;9、门卫保安应与巡逻保安、售楼处的保安紧密协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10、门卫保安应打扫工作区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警棍、手电筒等;11、门卫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离岗,并在交接班时立正、互相敬礼;12、如因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当班保安人员应该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