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指看望被囚禁的人。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探监有如下规定:

1.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2.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3.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4.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分证件;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48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