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美容院过敏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不定。首先需要确诊过敏源就是美容院的产品才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二、美容产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某些美容医院过份夸张的广告。有些美容医院对于美容广告言过其实,对一些不能达到的效果往往过分夸张,误导了消费者的心态,为日后美容手术后因手术效果问题出现纠纷埋下隐患。

2、美容手术前没有充分征求受术者的意见。有些美容医生自信心暴膨,忽视了受术者的自身审美观,而凭美容医生自己的主观决定施行手术,导致受术者心理上对所作的美容手术不能接受。

3、美容医生技术上不能胜任,导致受术者手术失败、毁容。

4、手术失误造成受术者出现解剖缺陷、机体功能障碍。

5、美容手术中用药、剂量、浓度失误,或麻醉失误导致受术者的药理性损害。

6、手术填充材料选择失误导致受术者的损害。

7、手术器械消毒不合格导致受术者感染。

8、术后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受术者伤口渗血感染、皮肤出现明显色素沉着,水疱等皮肤损害。

9、美容医院为了追求经济利润,极力向受术者推销各类昂贵的美容药物、护肤品,导致受术者额外的经济开支。

事实上,如果仅仅是过敏,也没有造成什么其他较为严重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要求美容院赔偿治疗过敏的这些医药费,还有处理事故期间的误工费,当然有些客户会要求美容院退还之前的美容费,这些到时候只能当面和美容院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