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被刑事拘留是否算刑事犯罪记录?

我国被刑事拘留是否算刑事犯罪记录要看被拘留的人是否有真实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谓的案底,一般是指刑事犯罪记录,不包括行政违法记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有被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有犯罪记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也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刑。另外,如果被法院判决有罪,但因为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或者缓期执行的,都算作有罪判决,都会留下犯罪记录,除非被法院判决无罪。

对于有罪的判决,都会留下犯罪记录。在日常生活中,在某些时候,会遇到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仅仅只是被拘留所拘留过,没有犯罪记录,就不会有犯罪记录。但是,如果是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曾经被行政拘留过的人就无法开具,但是被刑事拘留过的人就可以,因为行政拘留是处罚的措施,刑事拘留是临时性的强制羁押措施(在看守所执行),不是刑事处罚的决定,有可能存在错误拘留、错误逮捕的情况,这种被刑事拘留的信息不会对外公开,但是在公安内网一般可以查到。

刑事拘留是否算犯罪记录要看具体结果,包括两种情形:

1、没有犯罪记录。

刑事拘留后被无罪释放,不属于犯罪,就没有犯罪记录。

2、有犯罪记录,包括:

(1)刑事拘留之后,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被免于起诉的,也会有犯罪记录。

(2)刑事拘留之后,涉嫌犯罪,被起诉,且被法院判决有罪的,有犯罪记录。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当尊法守法,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因此我们应当在平时就注意或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必要的进行诉讼的时候聘请合适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