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知晓的行为。

一、意思表示的构成:

1、效果意思

所谓效果意思,就是欲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意思,其效果包括获得财产上、身份上或精神上的法律利益,如买方想获得财产所有权、卖方想获得价金等。

行为人的期望必须具有法律意义,才有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的基础。

但应区分效果意思与意思表示的动机。如当事人会因上学、送礼等动机购买书籍,动机只是意思表示的间接原因,取得书籍的所有权才是效果意思。动机在意思表示中没有太大法律意义,如动机错误一般不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但效果意思错误会影响意思表示的效力。

2、表示行为

表示行为指行为人将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客观理解的行为。

表示行为应以社会上通用的语言、文字、动作为之。即以口头、书面或推定的形式进行。

二、意思表示的类型

1、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2、对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对非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对非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发出即具有约束力。对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到达对方才具有约束力。

3、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4、明示的意思表示和默示的意思表示;

除非双方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否则,意思表示不能采用默示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