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的社保生育津贴的要求是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时需要准备《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并且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是自然分娩,难产生育津贴,需要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5、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