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2、客体:犯罪行为侵犯的受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3、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4、客观方面: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等。受侵犯的若不是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就不构成犯罪,危害社会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