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一般不予以现场办理换证。对于驾驶证有效期满需要换证或者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可以视疫情情况进行适当延期办理,一般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以下情形,在防疫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可允许驾驶机动车:

1. 驾驶证期满未换证将变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的;

2. 驾驶证注销可恢复状态变更为注销状态的;

3. 驾驶证未参加学习审验的,参加完满分学习未考试的;

4. 驾驶证持有人超龄未递交身体条件证明未换证的。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道路运输车辆技术保障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向后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疫情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不对未开展技术等级评定、车辆年审逾期或到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处罚。疫情结束后,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及车辆及时延续办理车辆年审手续;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制度恢复到原政策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