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比如确定伤残程度、辨别合同真伪等,往往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协助处理。如今司法鉴定已经是民事诉讼过程中帮助法院判断案情的主要工具。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申请,也可以自行申请。那么司法鉴定准备什么手续?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司法鉴定准备什么手续?

司法鉴定受理,实质上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鉴定委托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一种鉴定委托协议。因此,鉴定受理过程必须按签定合同的内容要求,双方就有关鉴定的事项认真进行审查、协商。决定受理前,双方要共同办理以下事宜:

1、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并履行登记手续。

2、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3、落实《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鉴定时间、地点等 事项。

4、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

5、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介绍参与鉴 定的鉴定人

6、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确认是否申 请回避

7、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听取委托人 (代理人)、当事人意见

二、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通过对上面这篇文章的理解,大家应该知道了司法鉴定准备什么手续。申请司法鉴定之前,大家应该根据鉴定内容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然后双方确定鉴定时间、费用及其他事项,没有问题的话签署委托书。之后司法鉴定机构会安排鉴定时间,提前通知被鉴定人。接到通知后,被鉴定人就可以带着检材等资料参加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