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脏病能不能监外执行?

心脏病能监外执行,以下是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急性肺栓塞。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犯罪分子他是也进行一定的保护的,这就体现了我们国家的人道主义精神,当然这样的一种人道主义精神的话,它表现在可以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但必须符合法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