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拆迁,对于现在的很多人来说是不陌生的,拆迁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拆迁房屋毕竟是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的,下面根据国家拆迁补助标准,国家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来给大家解答一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者相结合补差价。

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各地标准不一,详细的标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制定。

补偿的计算:

第一、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以上条文可知,当征收方给予的补偿不合理是违法的,我们应拒绝签署该补偿协议,委托律师介入,再依法向法院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