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号被公安抓了,14台机,其中一台收费,一台服务器。在派出所关了一天,第2天交了1万元,取保候审出来了。2013年2月18号,被检察院公诉科叫去,把案情重新询问下,给了一张辩护人告知书,还说到法院走简易程序,我是一个外来人员,也没什么关系,我该怎么办?就这样一直不找律师,不拖关系,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日照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