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违约合同可以起诉几次

违约合同可以起诉一次。但是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上诉的次数没有限制,但还是要符合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同一诉求,一审后不再审,判决后不能另行起诉了,但是还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如果确实因为法院原因误判等,可以向法院审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上诉,通过二审或者再审纠正。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民事诉讼中原告败诉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主体不适应。原告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所诉讼事项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

2、告错了对象。如原被告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是被告的职务行为,而起诉被告个人等。

3、超过诉讼时效。原告不在诉讼时效之内行使诉讼权,却又不依法主张权利,未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

4、管辖错误。如把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诉讼等。

5、举证不能。原告不能举证或所举证据不合法或存在重大瑕疵不被法院采信。

6、索赔过高。一些侵权案件,原告索赔金额过高明显超出实际损失,损失大量诉讼费用。

7、合同无效。因签订的合同无效,原告自身有过错,应承担民事责任。

三、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综上所述,双方提前签订合同,对今后的买卖做出约定,在没有履行合同之前,也不能随便解除合同,如果发生毁约行为,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属于重要条款,作为违约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无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一个赔偿数额。

综上所述,如果违约合同的话,可以起诉一次。但是,法院判决如果没有发生法律的效力的话,那么当事人上诉的次数却是没有限制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还是要符合我国的两审终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