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门,它们分别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经济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就属于行政法。

《建筑法》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