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在盗窃未遂的情况下,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情节严重的,构成抢劫罪。该条实际上是规定特定条件下转化为抢劫罪的一种特殊情况,其前提条件即先行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构成犯罪。客观条件是先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后,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主观条件是必须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转化型抢劫犯罪的三个事实要件是并列统一的关系,不是简单相加的关系,前一行为是基础,后一行为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