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和我老公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款是我母亲支付(有借条),按揭还款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产权各占50%。离婚后,想把房子给未成年的儿子,暂由女方代管,房子要不要做产权变更?如果不做产权变更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南宁律师回答:你好,按揭的房子不能变更,建议写个协议,并公证。追问:你好,我们夫妻现在都不在房子所在地,在外地办理公证可不可以?回答:可以的。